问题:请问进料加工的材料剩下的边角料和废料,如果既不退运也不内销,要如何处置?
回复:您好!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18号《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》规定,加工贸易企业因故无法内销或者退运的边角料、剩余料件、残次品、副产品或者受灾保税货物,由加工贸易企业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单位进行销毁处置,海关凭相关单证、处置单位出具的接收单据和处置证明等资料办理核销手续。海关可以派员监督处置,加工贸易企业以及有关处置单位应当给予配合。加工贸易企业因处置获得的收入,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,海关比照边角料内销征税的管理规定办理征税手续。
http://wujin.cpa.js.cn/fuwu/24753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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